按照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学院实际,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2023年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办法如下:
一、组织机构
1. 学院成立免试研究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23年免试研究生遴选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 孙崇德 叶恭银
副组长:周艳虹 张帆
成员:包劲松 王一州 关雪莹 吴 迪 杨景华 李 博 梁 岩 黄健华 方 华 张 云 张 颖 潘鹏路
申诉、咨询联系人:张颖(0571-88982352)
2. 各专业按所在研究所成立复试工作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名,由本专业副教授以上职称、办事公正且没有直系亲属报考本学院的教师担任。
二、申请办法: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可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欢迎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学术潜质的同学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同学外语水平要求:大学英语六级(CET6)成绩≥460分或TOEFL成绩≥90分或雅思成绩≥6.0。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申请程序
1.外校推免生申请我校,办法如下:
(1)网上申请:申请人在学院规定时间内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免试申请网报系统”提出申请,填写有关栏目。
(2)申请材料(须按报考院系具体要求和规定时间内完成):
A.本科期间成绩单,大学英语等级证书。如果有已发表的学术论文等科研成果, 或从事过科技活动获奖的,请提交书面证明材料。
B.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者还须提供两位与申请学科有关的正高职称专家的 “专家推荐书(修改版).docx”(可点击下载)。
C.院系要求的其他材料(公布复试名单后另行通知)。
2.本校推免生推荐工作按本校“关于做好推荐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实施。
三、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直博名额 | 学术硕士名额 | 专业硕士名额 | 小计 | 研究所 |
071011 | 生物物理学 | 0 | 5 |
| 5 | 核农所 |
095131 | 农艺与种业(作物方向) | 3 | 3 | |||
0902Z1 | 观赏园艺学 | 1 |
|
| 1 | 园林所 |
095300 | 风景园林 |
|
| 13 | 13 | |
0710Z1 | 生物信息学 | 1 |
| 1 |
| |
090101 | 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 | 12 | 12 | 24 | 作物所 | |
090102 | 作物遗传育种 | |||||
0901Z1 | 种子科学与技术 | |||||
095131 | 农艺与种业(作物方向) |
|
| 10 | 10 | |
090201 0902Z2 | 果树学 品质生物学 | 7 | 8 |
| 15 | 果树所 |
095102 | 农艺与种业(果树方向) |
|
| 9 | 9 | |
090202 | 蔬菜学 | 6 | 8 |
| 14 | 蔬菜所 |
095102 | 农艺与种业(蔬菜方向) |
|
| 9(含山东研究院1个) | 9 | |
090203 | 茶学 | 2 | 4 |
| 6 | 茶叶所 |
095131 | 农艺与种业(茶学方向) |
|
| 6 | 6 | |
090401 | 植物病理学 | 7 | 10 | 17 | ||
095132 |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植病方向) |
|
| 7 | 7 | |
090402 | 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 | 5 | 12 |
| 17 | 昆虫所 |
095132 |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昆虫方向) |
|
| 8 | 8 | |
090403 | 农药学 | 2 | 5 |
| 7 | 农药所 |
095132 |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农药方向) |
|
| 3 | 3 |
*招生专业报考考生少于计划数时,可在院内作适当调整。
海南研究院专项
专业名称 | 专业硕士名额 | 团队名称 |
农艺与种业(作物方向) | 16 | 水稻等粮油作物精准育种与种质创新团队、棉花及经济作物 精准育种与种质创新团队、种子工程与种子产业化团队 |
农艺与种业(蔬菜方向) | 8 | 瓜果菜精准育种与种质创新团队、设施园艺创新团队 |
农艺与种业(果树方向) | 2 | 瓜果菜精准育种与种质创新团队 |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昆虫方向) | 2 | 南繁检验与检疫 |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 (植物病理方向) | 2 | 南繁检验与检疫 |
专业名称 | 直博名额 | 团队名称 |
作物遗传育种 | 2 | 水稻等粮油作物精准育种与种质创新团队、棉花及经济作物精准育种与种质创新团队 |
种子科学与技术 | 1 | 种子工程与种子产业化团队 |
果树学或蔬菜学 | 1 | 瓜果菜精准育种与种质创新团队 |
蔬菜学 | 1 | 设施园艺创新团队 |
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或植物病理学 | 1 | 南繁检验与检疫 |
*复试分专业分批通知,所有报名同学可以在9月20日晚10点-9月23日中午12点注意查收报名登记的手机号信息,确认是否进入复试名单;进入复试的同学请注意查阅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官网拟于9月22日发布的《农学院2023年接收外校免试研究生复试安排》通知,根据通知中注意事项的提醒安装好钉钉软件,准备参加复试。
四、复试过程
1.考生参加复试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学生证原件;
(2)本科期间成绩和排名证明(需加盖所在学校或学院教务部门公章);
(3)获得所在学校推荐资格的证明(所在学校或学院公示名单);
(4)外语成绩证明以及本科阶段能证明本人能力、综合素质的材料(获奖证书等);
(5)专家推荐书(修改版).docx(9月 26日前由推荐人发送邮件到tw.cab@zju.edu.cn,注明考生姓名和推荐人单位姓名,请注意推荐人应有正高职称;纸质材料在拟录取后另寄)。
2.复试名单的确定:各学科组成专家组审核申请人的材料,根据推免生招生计划和接收办法,确定各学科的复试名单。报考生源少于招生计划的学科,原则上可组织多批次复试。学科录取的所有类型研究生,必须经过招生学科复试小组的复试。
3.学科(所)复试:学科(所)组织专家复试小组(须包含教工党支部书记或德育导师一名),进行推免生差额复试选拔。复试形式采用钉钉平台线上考核的形式(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复试工作应坚持贯彻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的考核。复试成绩作为考生拟录取排序依据。
4.拟录取名单确定:根据招生计划按复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确定预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或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拟录取考生均须签订《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拟录取免试入学研究生承诺书》。
6.为了保证培养质量,各学科点可根据本学科发展需要及导师队伍情况,确定每位导师招生限额,原则上每位导师每年招收博士生总数不超过3名(其中A类限1名,专项支持和奖励计划除外);招收硕士生人数不超过3名。年度导师考核认定未通过的,或者存在其他不符合浙江大学导师管理条例情况的,本次不安排招生。
7.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教师须填写《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申请表》,并按照教育部教研〔2009〕1号《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按照学院项目制改革的目标和方案,明确培养计划、落实实习单位及内容,以确保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8.所有申请人均须根据报考院系的要求按时参加复试。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的申请人须按报考院系的要求提前准备好符合要求的场所环境、硬件设施和软件系统。每位申请人综合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直博生不少于30分钟,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五、待录取与公示
根据教育部推免生工作安排, 9月28日起所有推免生均须在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 (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学院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待录取的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人应在我院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若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则视为放弃,院系有权撤销待录取。
研究生院将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六、日程安排
8月10日-9月15日 考生登录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网预申请
9月22日前 学院确定初审资格名单,公布复试时间、地点
9月23日—9月26日 学科组织复试并上报拟录取名单
9月27日 学院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
9月28日 获得拟录取资格考生登录教育部推免网完成报名确认
七、其他
1.申请人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若申请人弄虚作假、违反招生规定、存在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不当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或入学资格。
2.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应出色完成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业,并按期毕业,拟录取后出现一下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1)政审不合格;(2)从考生报名至入学报到之日,受到任何处分;(3)本科最后一学年课程成绩出现不合格记录;(4)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及以上(或80分以上);(5)应届毕业时无法获得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
3.推免生招生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生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生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生招生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4.本实施办法由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免试研究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二日